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彰化縣政府10日舉辦記者會,宣布行政院已經核定,將興建「彰化漁港」,副縣長柯呈枋表示,漁港第1階段主要建設防波堤、防風林、碼頭、漁船筏停泊、曳船道等設施,提供漁民不候潮之漁港;彰化縣漁會總幹事陳諸讚說,漁民等了20年,這不只是選舉支票,更是縣府團隊全力以赴的成果。柯呈枋說,彰化縣沿海為配合彰濱工業區之開發,使原有沿海之漁港及養殖區域隔離水道內,影響海洋漁業,1992年台灣省政府邀請關單位會勘,決定由彰濱工業區提供鹿港區西北端面積約50公頃土地,作為海洋漁業的用地,2003年工業局同意無償撥用土地,供縣府開發漁港使用。if (typeof(ONEAD) !== "undefined"){ONEAD.cmd = ONEAD.cmd || [];ONEAD.cmd.push(function(){ONEAD_slot('div-inread-ad', 'inread');});} 柯呈枋說,縣府積極向中央提報,期間應國家發展委員會要求修正港型配置及漁港量體縮小工程,並辦理平面布置遮蔽、動床漂砂及操船模擬等試驗。考量政府財政困難及本縣漁業實際需求等條件下,今年5月邀集農委會、漁業署等單位共同研商,達到將近程計畫分2階段推動。彰化縣政府表示,彰化漁港近程第1階段主要建設,包括防波堤、防風林、碼頭、漁船筏停泊、曳船道等漁港基礎設施為主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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